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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03-20 10:04:49      作者:中山成考网      浏览量: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教育厅。学院是广东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和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坚持政治建校,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培养公安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以忠诚、责任、服务为校训,突出警务化管理、社会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努力建设正规化、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是广东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一、招生信息

学院代码:11110

招生层次

学制

学习形式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范围

专科起点升本科

2.5年

函授

法学

030101K

社会招生

治安学

030601K

在职民警

侦查学

030602K

行政管理

120402

社会招生

高中起点

升本科

5年

函授

法学

030101K

行政管理

120402

治安学

030601K

在职民警

侦查学

030602K

高中起点

升专科

2.5年

函授

法律事务

680503

社会招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5日

现场确认信息时间:9月6日-10日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员。

四、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符合照顾录取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则报名无效,不能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

(一)网上报名

1.登录系统并输入个人基本信息。登录广东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cr),通过报名系统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报考须知、招生专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录入本人基本信息,并绑定手机号。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及专业等志愿信息。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3.选择考试县(区)。

4.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预报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预报名号是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和照相以及后期查询信息的重要信息)。

5.关注广东教育考试院官微公众号(gdsksy),进入小程序,通过成高相片采集端口采集考生本人相片。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以到报名确认现场进行补摄像。

6.网上交纳报考费。未交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不予打印准考证。报考费一旦交纳无法退还,请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要报名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7.在网上报名期间和修改信息期间,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可以自行修改,报考类别在不增加考试科目的情况下可修改,但现场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准修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填报有关信息,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务必对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进行最后的核对,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

(二)现场确认信息

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及确认报考资格,进行指纹采集。

五、现场确认需交验的材料

(一)二代(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二)报考专升本且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报名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但在2020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此类考生获取毕业证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底),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招生办公室核准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的证明。

(三)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证明)。高等中级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

(四)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应填写《广东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并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交验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五)未能在报名确认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免试申请。

六、报名相关要求

(一)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考生不得使用曾用名报名,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三)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考生不及时认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报名时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制作。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身份证信息以及成人高考成绩等。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请考生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cogd.edu.cn)查询。

(二)考试科目

1.高起专:语文、数学、英语

2.高起本:

理工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3.专升本:

(1)法学、侦查学、治安学:政治、英语、民法

(2)行政管理: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三)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要求命题。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八、考生考务要求

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必须在试题各题目规定的作答区域内作答,超出规定的作答区域作答,其答题无效。

九、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招生办公室审核,学院同意,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学院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4067698

查询网址:http://dp.gdppla.edu.cn/jxjy或通过广东警官学院首页(http://www.gdppla.edu.cn)登陆继续教育网查询。

邮政编码:510230

通讯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继续教育部

本招生章程由学院继续教育部负责解释,如本章程内容有与上级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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